问题 | 盗采河沙如何定罪 |
释义 | 一、盗采河沙如何定罪 盗采河沙的行为按照非法采矿罪进行定罪。 1.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 (2)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 (3)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 (4)有其他情节且严重的。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二、盗采河沙的刑事拘留 盗采河沙涉嫌犯罪立案后,可以刑事拘留嫌疑人的情形包括: 1.正在预备犯、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6.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这些情形下的盗采河沙嫌疑人可能会被刑事拘留。 ![]() 三、盗采河沙法院审查内容 盗采河沙涉嫌犯罪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会进行一系列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是否属于本院管辖; 2.起诉书是否写明被告人的身份、犯罪事实、证据情况、量刑情节等; 3.是否移送证明指控犯罪事实及影响量刑的证据材料; 4.是否查封、扣押、冻结被告人的违法所得或者其他涉案财物,并随案移送涉案财物清单; 5.是否列明被害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并附有证人、鉴定人名单; 6.是否申请法庭通知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 7.是否列明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8.是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 9.监察调查、侦查、审查起诉程序的各种法律手续和诉讼文书是否齐全; 10.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是否提出量刑建议、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法院通过审查这些内容,来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和法律的正确适用。 盗采河沙不仅破坏环境,还可能触犯法律。你对盗采河沙的法律问题还有疑问吗?在法律网,我们随时为您解答,守护您的合法权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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