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办理个人营运证件 |
释义 | 一、如何办理个人营运证件 办理个人营运证件如下: 1.车辆的营运证办理要携带相关资料去车管所办理; 2.工商办理个体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办理道路经营许可证; 4.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5.领取税务登记证; 6.车辆到车管所上牌(外地车过户到工商所核准的个体户名称); 7.领取营运证。 二、营运证年审需要什么材料 1.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持法人身份证); 2.机动车行驶证正、副本; 3.机动车车辆登记证书; 4.机动车驾驶证正、副本; 5.从业人员资格证; 6.《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 7.停车服务费; 8.《道路运输证》正本、待理证; 9.二级维护卡; 10.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合格证。 三、货车营运证年审过期怎么处理 法律网提醒,货车营运证年审过期的处理是当事人应当重新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按照本条规定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营运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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