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与债权人区别 |
释义 | 一、债务人与债权人区别 债务人与债权人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 2.法定义务不同。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3.权利不同。从公平原则出发,赋予了债务人诸多权利,比如同时履行抗辩权。 《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 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二、债务人已死亡债务谁承担 债务人已死亡债务谁承担视情况而定: 1.债务人配偶。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配偶产张债权,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2.继承人。继承人继承了遗产的,债权人可向继承人主张债权,继承人以继承遗产价值为限承担债务。 ![]() 三、债权人可以转让债权吗 债权人可以转让债权。法律网提醒您,但是债权人转让的必须是合法有效存在的、可以进行转让的债权,且债权人需要与受让人协商达成一致,并及时通知债务人,否则转让行为不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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