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认定存在劳动关系的可参考凭证是如何的 |
释义 | 一、认定存在劳动关系的可参考凭证是如何的 认定存在劳动关系的可参考凭证是: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二、合同到期未续签劳动关系怎么赔偿 合同到期未续签劳动关系的赔偿是按照工作时间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劳动关系纠纷必须先仲裁么 法律网提醒,出现劳动纠纷后不是必须要先仲裁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调解来解决纠纷,但如果当事人要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一般需要先申请仲裁,再在诉讼时效内及时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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