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实现担保物权后能否再起诉 |
释义 | 一、实现担保物权后能否再起诉 实现担保物权后,借款人仍然可以起诉。 1.根据《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债务应当清偿,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时归还借款本息,出借人有权进行起诉。 2.当抵押物与第三人保证并存时,需要看合同中对于承担责任顺位的约定。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那么必须先处置抵押物,只有当抵押物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清偿责任。 3.实现担保物权是民事诉讼中的特别程序,该程序中的终结并不意味着债权不能实现,债权人仍然可以另行提起诉讼,这与民事诉讼中的“一事不再理”原则有所不同。 二、抵押对担保人责任 对于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情况,当事人对实现担保物权的顺序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同一财产上设立多个担保物权的,登记在先的担保物权尚未实现的,不影响后顺位的担保物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 ![]() 三、担保物权实现程序 担保物权的实现程序主要遵循以下步骤: 1.申请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一系列的材料,包括申请书、证明担保物权存在的材料、证明实现担保物权条件成就的材料、担保财产现状的说明等。 2.人民法院在受理申请后,会在一定期限内向被申请人送达申请书副本、异议权利告知书等文书。 3.人民法院会对担保物权实现的条件进行审查。 (1)如果当事人对实现担保物权没有实质性争议且条件成就,人民法院会裁定准许拍卖、变卖担保财产。 (2)如果有部分实质性争议,可以就无争议部分裁定准许拍卖、变卖担保财产. (3)如果有实质性争议,则裁定驳回申请,并告知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读完本文,你对担保物权是否有了更清晰的了解?如果还有疑问,或者想要进一步了解担保物权的其他方面,欢迎在法律网上发起咨询,我们会尽力为你提供专业、详细的法律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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