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哪些优先权优于担保物权 在担保物权领域,存在多种优先权,它们的优先顺序因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而异。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实践,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建筑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2.相关司法费用需要先行拨付。 3.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收取权优先于抵押担保物权。 4.船舶优先权和民用航空器优先权分别优先于船舶留置权和民用航空器抵押权。 5.在特定情形下,未清偿职工债权可以优先于担保物权受偿。 6.承租人的承租权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二、各类优先权受偿顺序 各类优先权的受偿顺序如下:首先是留置权,其次是登记的抵押权,再次是质押权,最后是未经登记的抵押权。 需要注意的是,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的前提是抵押权有效设立且依法登记。如果抵押权未经登记,则不能优先于质押权受偿。 关于担保物权和优先权的问题,你还有哪些疑惑?在法律网,我们始终致力于为您提供最权威、最实用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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