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继承人对遗产享有物权吗 |
释义 | 一、遗产继承人对遗产享有物权吗 遗产继承人对遗产享有物权,当继承人继承了遗产,则享有物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不赡养父母的继承权 不赡养父母并不意味着就无权继承遗产,但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三、继承权可以放弃吗 继承权是可以放弃的。 继承权是法律赋予公民权利。义务和权利不同,权利可以被放弃,继承权可以被继承人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在遗产继承中,你是否还有其他疑问?请留言咨询,法律网会继续为您解答。希望这些法律知识能助您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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