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收养人的户口登记由谁办理 |
释义 | 一、被收养人的户口登记由谁办理 被收养人的户口登记由收养人办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收养人关系需要到县级以上的民政部门进行登记。而户口登记一般是由派出所进行办理,当事人携带好相关材料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二、被收养人成年之后,会自动解除收养关系吗 被收养人成年之后,不会自动解除收养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收养人存在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违法行为,或当事人关系恶化等情形,收养人和送养人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并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即可判断,收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 ![]() 三、被收养的人对亲生父母有赡养义务吗 法律网提醒您,被收养的人对亲生父母没有赡养义务。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也就是说只要成立合法的收养关系,被收养的子女就不需要对亲生父母承担赡养义务,而只需对养父母承担赡养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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