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民事诉讼答辩期间怎么计算 民事诉讼答辩期间的计算是从被告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开始,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有15日的期限向法院提交答辩状。 答辩状是对原告起诉状中提出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进行承认或否认的陈述及理由。 1.如果被告在15日内未能提交答辩状,也可以在开庭时当庭答辩。 2.如果需要提交证据,被告必须在提交答辩状的期间内,将证据的复印件提交给法庭,而证据的原件则需在正式开庭时带到法庭进行质证。 二、简易程序答辩期限 1.在简易程序中,民事审理的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一般受民诉法规定的15日答辩期限和不少于30日的举证期限的约束。 2.如果当事人要求答辩和延长举证期限,人民法院可以延长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但简易程序的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一般不超过15日。 这意味着在简易程序中,被告需要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答辩和举证,因此被告需要更加迅速地准备和应对。 三、答辩期与举证期区别 答辩期和举证期在民事诉讼中有着不同的含义和作用。 1.答辩期是法律对被告的规定,要求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后的一定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针对性的反驳,提出自己的看法,这体现了诉讼平等原则。 2.举证期限则是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或由人民法院指定,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 举证期限一般晚于答辩期结束,因为在答辩期结束后,被告已经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了回应,此时再进行举证会更加有针对性。 总的来说,民事诉讼答辩期限是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后的一段时间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和证据的时间。在简易程序中,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相对较短,需要被告更加迅速地准备和应对。 答辩期和举证期在民事诉讼中有着不同的含义和作用,答辩期是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回应的时间,而举证期则是被告提交证据的时间。两者虽然有一定的联系,但各自独立,不能混淆。 答辩期与举证期有何异同?如果你对民事诉讼流程有更多疑问,欢迎在法律网留言,我们将为你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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