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遗嘱继承有哪些新规定 |
释义 | 一、民法典遗嘱继承有哪些新规定 民法典对遗嘱继承进行了多方面的新规定,以更好地保障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和家族财富的传承。 1.新增了两种遗嘱形式,即打印和录像遗嘱,使得遗嘱形式更加多元和方便。 2.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被取消,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这体现了对遗嘱人真实意愿的尊重。 3.新增了“见证人”规定和宽宥制度,进一步保障了遗嘱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二、公证遗嘱优先效力变更 以往继承法中,公证遗嘱具有优先效力,但民法典对此进行了变更。 现在,无论最后一份遗嘱是否是公证遗嘱,都具有优先效力。 这一变更仍然是为了尊重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因为人的想法随时会发生变化。 这一规定避免了因公证遗嘱优先而导致的可能不公平的情况,使遗嘱继承更加公正和合理。 三、遗产管理人制度引入 民法典引入了遗产管理人制度,对遗产管理人的选任和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 遗产管理人负责协调继承人之间的争议,减少各方争执,使被继承人的遗产得到有序继承。这一制度的引入有助于维系社会稳定,促进家庭和谐。 同时,遗产管理人可以由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来担当,从而使继承更为顺畅地进行。这一制度为继承人提供了一个公正、高效的解决遗产分配问题的途径,保护了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你对于民法典中的遗嘱继承规定还有疑问吗?欢迎在法律网上发起咨询,我们将为你提供更专业的法律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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