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申请破产还要正常经营吗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一旦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原则上必须停止所有生产经营活动。 2.这一法律要求是为了确保破产程序的公正和效率,防止破产资产的流失,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3.不过,有一种例外情况,即在清算组的允许和监督下,破产企业可以继续进行与清算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4.这种活动必须以清算组的名义进行,并且所有情况都需要向人民法院报告。 5.这样的安排旨在维持企业的最小运作,以利于清偿债务,而非以获取利润为目的 6.如果破产企业在未经清算组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对外以企业名义进行经营或签订合同,那么这些行为将被认定为无效。 二、破产企业的清算活动 1.破产企业在法院宣告破产后,其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停止,除非获得清算组的特别允许。 2.清算组在这个过程中扮演着关键角色,它负责监管破产企业在破产程序期间的所有活动。 3.在清算组的监督下,破产企业可以进行必要的生产经营活动,以便更好地清偿债务。 4.清算组必须严格控制这些活动,并确保所有行为都是为了更有效地清理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