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肚子里的孩子归谁 |
释义 | 一、离婚肚子里的孩子归谁 1.在离婚时,对于未出生或新生儿的抚养权,法律做出了具体规定。 2.对于坐月子中的女方,男方通常无权提出离婚,除非女方有重大过错。 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应由母亲抚养为原则。 4.但在特殊情况下,如母亲身患严重疾病或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行为,父亲可以申请抚养权。 5.此外,如果父母双方有共识,也可以协商决定孩子的抚养权。 二、两周岁以上儿童抚养权 1.当孩子年龄超过两周岁,法院会考虑多方面因素来决定抚养权归属。这些因素包括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和与孩子的亲密程度等。 2.《民法典》规定,父母双方无法就抚养权达成协议时,法院将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做出裁决。 3.优先考虑的条件包括一方无法生育、长期单独抚养子女的情况,或者一方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没有。 ![]() 三、尊重八周岁以上孩子意愿 1.对于年满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他们的意愿将被法院所尊重。 2.如果父母双方就抚养权发生争议,法院会听取子女的真实意愿,并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最有利于子女的裁决。 3.父母也可以通过协议或法院的协助制定轮流抚养的安排,确保子女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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