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职不让走怎么办,该如何解决 |
释义 | 一、辞职不让走怎么办,该如何解决 1.当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并遵循规定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后,公司理应放行。 2.若公司不同意,劳动者可立即离职且有权要求剩余工资与经济补偿。 3.若遭拒,可向劳动监察委员会投诉或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可诉诸人民法院。 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为此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二、公司解散员工赔偿 1.若公司在劳动合同期内解散,应依法终止劳动合同并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 2.补偿标准为: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比例计算。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终止的各种情形,保障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三、注销期签合同的效力 1.合同的签订需由有效的法人主体执行,注销期间签订的合同效力取决于签约日期。 2.注销前签订的合同有效,若因此造成损失,可在注销公告期间维权。 3.合同法律特征详细阐述了合同有效性的条件,对欺诈、胁迫下签订的合同,受害方有权要求变更或撤销。 4.《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给出了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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