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养子女需要什么条件才能办理 |
释义 | 一、收养子女需要什么条件才能办理 收养孩子要满足以下条件: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6.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7.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生父母是否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子女的生父母作为送养人的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二、收养子女怎么办理登记 法律网提醒您,收养孩子办理登记的流程如下: 1.申请 要求收养子女的当事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收养,按规定提交有关证件、证明材料。 2.审查 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基础上,遵循收养登记的原则及收养法规定的条件,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依法办理。 3.登记 经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 三、收养子女可以继承父母遗产吗 收养子女一般可以继承养父母财产。法律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亲生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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