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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旧伤复发鉴定标准
释义
    一、工伤旧伤复发鉴定标准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明确列出了工伤认定的七种情形,其中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地点内因工作原因受伤、职业病等。
    2.第三十八条指出,工伤职工如复发且确认需要治疗的,享有条例规定的待遇。这意味着:
    (1)旧病如非因工作原因发生,不能认定为工伤;
    (2)但若原来认定的工伤复发,再次治疗可以通过工伤保险报销。
    这一规定确保了工伤职工的权益得到持续保障,避免因复发导致的经济压力。
    二、可办理病退的病种
    1.办理病退涉及到多种疾病,其中包括中枢神经系统疾病、重度呼吸困难、严重心脏疾病等。
    2.其中要求例如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或是长期重度呼吸困难等情况。
    3.这些病种的明确列举为可能办理病退的职工提供了具体的判断依据,使得病退程序更加透明和可操作。
    
    三、病退条件概览
    病退的条件包括满足一定的年龄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以及疾病种类和治疗时间的具体要求。具体来说:
    1.养老保险缴费需满15周年,女性40岁以上,男性50岁以上;
    2.一般疾病住院出院后满1年;
    3.严重疾病如恶性肿瘤、尿毒症等医疗期满后;
    4.精神类疾病住院出院后满5年且有相应记录。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四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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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9:5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