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损害涉及到的赔偿有什么 |
释义 | 一、离婚损害涉及到的赔偿有什么 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1.物质损害赔偿包括:因收集对方有重婚行为证据的花费、起诉费、律师费等等直接的物质损害。 2.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依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害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损害赔偿需要哪些证据 1.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 2.由过错方所在的居(村)委会或其所在的单位出具的其与他人同居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相称共同生活的证明。 3.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其与他人结婚的证明。 4.有关机构如医院出具的证明遭受家庭暴力的诊断或有关机关出具的伤情鉴定书。 5.由人民法院作出的构成虐待罪、遗弃罪或其他关于家庭暴力犯罪的刑事判决书。 6.左右邻居的证词。 7.能证明一方有过错事实或行为的照片。 8.司法行政、执法机关的相关记录等。 ![]() 三、离婚损害赔偿起诉多久通知对方 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被告自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当然被告可以不答辩,被告需要延长答辩期的向法院申请。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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