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女方的户口应该转到哪里 |
释义 | 一、离婚后女方的户口应该转到哪里 转到娘家或独立出来。 1.迁回原户籍地。一般情况下户口都会迁回到原来的户籍地,和父母共用一个户口。 2.户口保持不动。当然没有人规定户口就一定要迁回,但大多数人都会选择迁出。同时离婚后户口选择不动也是可以的,这样的话还是共用一个户口,并不影响相关的生活。因为你的户口簿上会有离婚的标记,其他的不受影响。 3.另立户口。并不是说女方就不可以重新立户口,只要女方的名户下有一套自己的房产,这种情况就可以凭借离婚证明到派出所另立户口,但每个地方立户口还会有其他的要求,具体的要在派出所询问。 二、离婚后女方的户口怎么迁移 离婚后女方的户口迁移程序如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三、离婚后女方的户口要多久才能迁移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后女方的户口迁移要3天或10天的时间。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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