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儿子欠债会不会连累父母 |
释义 |
一、儿子欠债会不会连累父母 儿子欠债一般不会连累父母 订立借款合同的当事人一般均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独立承担责任,所以除父母依法继承儿子的财产以外,父母对儿子的债务不担责。 《民法典》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儿子欠债父母继承的债务范围 1.被继承人依照我国税收法规的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 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责欠下的债务。 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 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5.被继承人因无因管理而承担的补偿管理人必要费用的债务。 6.其他属于被继承人个人的债务,如合伙债务各属于被继承人应当承担的债务,被继承人承担的保证债务等。 ![]() 三、儿子欠债父母偿还债务的情形 法律网提醒您,儿子欠债父母偿还债务的情形主要是儿子死亡,父母继承了儿子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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