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代位权行使对债权人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释义
    一、代位权行使对债权人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1.代位权成立的,债权人可以直接接受债务人的相对人的履行;
    2.行使代位权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3.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被采取保全、执行措施,或者债务人破产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理。
    二、代位权行使和撤销权行使的区别
    1.构成要件不同;代位权的构成不但要求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真实、合法的到期债权存在,而且要求债务人与他的债务人之间也要有真实、合法的到期债权存在;而撤销权的构成只要求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真实、合法的债权存在;
    2.目的不同;代位权的行使是为了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产;而撤销权的行使是为了恢复债务人的财产;
    3.主观过错不同;代位权中的“怠于行使”是从客观上予以判断,债务人主观上有无过错在所不问;而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要求债务人与他人行为时具有恶意,明知自己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而仍为之;
    4.其他不同。
    
    三、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属于涉及第三人的权利。
    3.可代位行使的权利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
    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
    5.须债责务人履行债务迟延。
    6.债权人有保全债权的必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七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 14:5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