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夫妻个人债务有什么 |
释义 | 一、离婚后夫妻个人债务有什么 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用于个人且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一方不合理的个人开支而产生的债务; 5.双方约定由个人偿还的债务; 6.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二、离婚后夫妻个人债务约定双方共同承担有效吗 如果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内个人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该约定是有效的。但如果该约定是单方面的口头约定或者没有进行书面记录,那么该约定可能无效。 需要注意的是,夫妻之间的约定只对夫妻内部有效,不能对抗债权人。如果夫妻一方对外负债,债权人仍有权向夫妻双方主张权利。但如果相对人知道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则可以向夫或妻一方主张权利。 ![]() 三、离婚后夫妻个人债务怎么偿还 夫妻生活期间认定为个人债务应当个人偿还,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网提醒您,《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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