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孕期女方提出离婚的怎么样处理 |
释义 | 一、怀孕期女方提出离婚的怎么样处理 怀孕期间女方提出离婚,男方可以拒绝离婚,也可以与女方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由女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怀孕期女方提出离婚的怎么样赔偿 怀孕期间女方发现男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三、怀孕期女方提出离婚的孩子谁抚养 怀孕期女方提出离婚的孩子一般由女方抚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法律网提醒,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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