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应当如何办 |
释义 | 一、当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应当如何办 医疗纠纷患者可以通过多种方式维权:患者可以先与医院协商解决纠纷,协商不成的,患者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行政调解,如果以上方式都无法解决的,患者可以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医疗纠纷。 法律网提醒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三条,医疗事故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协议书。 第三十六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除责令医疗机构及时采取必要的医疗救治措施,防止损害后果扩大外,应当组织调查,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对不能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二、当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对于当事人与医疗机构所产生的医疗纠纷,可以赔偿的项目种类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费、陪护费等费用。此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所作出的明文规定,医疗事故赔偿,应当按照以上项目和标准进行。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三、当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准备哪些证据 1.就诊病历、检验单、化验单等就医资料:这些资料可以证明患者在医疗机构接受治疗的情况,包括病情、治疗方案、用药情况等。 2.医疗费用等相关费用清单:这可以证明患者在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所产生的费用,包括药品费、检查费、治疗费等。 3.误工证明、收入证明:这可以证明患者的误工情况以及收入水平,对于计算赔偿金额有一定帮助。 4.受害人或家属的误工证明:这可以证明家属因照顾患者而产生的误工情况,对于计算赔偿金额有一定帮助。 5.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这可以证明患者在就医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如交通费、住宿费等。 6.其他证据材料:如有关专家的意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医学文献资料等,这些证据可以辅助证明医疗纠纷的事实和责任归属。 7.封存病历资料、实物等相关证据:如果医疗机构存在不当行为,患者可以要求封存相关病历资料、药品、器械等实物,以备后续调查使用。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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