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一、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误工费的赔偿标准规定为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1.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误工费赔偿起诉书的内容 1.当事人信息:包括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等。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还需写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2.诉讼请求:这是起诉书的核心部分,需要分项写明原告向法院提出的诉讼请求,包括要求被告承担的责任和赔偿的金额等。 3.事实与理由:这部分需要写明起诉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事实和理由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并且有充分的证据支持。 4.法院名称:写明起诉状所递交的人民法院名称。 5.其它。 三、误工费赔偿纠纷的管辖法院 法律网提醒您,误工费赔偿纠纷的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的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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