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黑龙江省办理离婚都需要什么证件 |
释义 | 一、黑龙江省办理离婚都需要什么证件 黑龙江省办理离婚都需要以下证件: 1.选择协议离婚方式的,则要以下材料: (1)双方的结婚证等婚姻关系证明; (2)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身份证明;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2.选择诉讼离婚的,则要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二、黑龙江省办理离婚要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需要至少三十日。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起诉离婚所需时间为三到六个月时间。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提起离婚的诉讼案件,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若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三、黑龙江省办理离婚后谁抚养子女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由母亲抚养,母方有法定不适宜抚养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已满两周岁的,可以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已满八周岁的,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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