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十五天上诉期是如何计算的 |
释义 | 一、十五天上诉期是如何计算的 上诉期的开始计算是从收到判决书的第二天起,不包括送达之日。 例如,若一审判决书于4月16日送达,则从4月17日起计算上诉期,持续至15天后。在节假日影响下,上诉期可能会延长,避免因节假日错过上诉机会。 二、上诉期法定节假日顺延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和第八十三条对上诉期间的计算作出了明确规定,特别是在法定节假日遇到期间届满时,应当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日。 这意味着,如果15天的上诉期最后一天恰逢节假日,上诉人可以在假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提出上诉。 例如,如果上诉期最后一天是5月1日,而该日是法定节假日,假期持续至5月5日,那么上诉期则顺延至5月6日。这一规则确保当事人的权益不因节假日而受影响。 三、上诉期专业术语解释与法律援助 在上诉期的计算中,遇到不可抗拒的事由或其他正当理由导致耽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当事人可以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此外,如果您的案件情况较为复杂,或遇到困难理解某些专业术语和条款,法律网提供在线律师咨询,您可以随时进行法律咨询,获取专业的法律帮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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