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人口办理居住证需要准备什么 |
释义 |
一、外地人口办理居住证需要准备什么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本人相片(居住证相片回执),或者工作人员通过居民身份证读取芯片相片信息; 3.居住登记回执; 4.居住地住址、就业或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 二、外地人口办理居住证有什么条件 1.属于国内非本市户籍人口; 2.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 3.办理居住登记满六个月。 手续有: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和近期数码照片到居住地所在的居住证受理点申请;受理点进行初步核对,打印居住证申请表;交申领人签名确认,出具受理回执。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三、外地人口办理居住证有什么用处 法律网提醒您,外地人口办理居住证有以下用处: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地的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安排就读; 2.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在本市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报名参加春季高考专科层次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 3.居住证持有人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免费享受就业信息咨询、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服务; 4.居住证持有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享受相关待遇;居住证持有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有参与居住地社区事务的权利。 5.其它。 引用法条: [1]《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2]《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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