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多久解除 |
释义 | 一、被纳入失信名单多久可以解除 失信名单一般需要一至三年才能消除,但是如果失信人员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就可以申请解除失信人员名单。履行义务的途径有: 1.法院途径:即和执行法官联系,把费用给法院,由法院再给付对方,给付完毕。 2.债权人途径: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二、失信被执行人能撤消吗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条件的是可以申请撤销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 三、什么情况下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法律网提醒,下列情况下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人民法院判断义务人是否有履行能力是通过综合情况来判断的,比如义务人是否有高消费行为、转移财产行为。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 4.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5.违反限制消费令。人民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被执行人不得实施人民法院限制的消费行为。 6.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