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委托书公证处需要带什么证件 |
释义 | 一、委托书公证处需要带什么证件 委托书公证处需要带的证件包括: 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书文本; 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5.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委托书公证处的流程 委托书公证处的流程如下: 1.前往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办理; 2.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其他事项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3.公证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查; 4.符合条件的,公证机关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 三、委托书公证处公证的费用 法律网提醒您,授权委托书的公证费用为10元。 1.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国籍、委托书、亲属关系婚姻状况、未受或受过刑事处分,收费10元; 2.证明印鉴属实,证明副本、节本、译本与原本相符、证明影印件与原件相符,收费5元; 3.证明招标、拍卖、开奖、收费100~150元; 4.证明遗嘱、遗赠、证明产权、证明查无档案记载,收费10元; 5.其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三条公证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明码标价,接受社会监督。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一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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