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保险申报缴费的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一、工伤保险申报缴费的流程是什么 工伤保险的申报缴费办法:先由用人单位及时为员工申报社保登记,为员工领取社保卡;然后由单位核定员工的人员数量、申报的社保费用数额;再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最后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的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二、工伤保险申报材料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工伤保险所需的材料如下: 1.到工伤部门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确定申请表》一份,受伤职工填写,填写完整,单位盖章签字; 2.《工伤认定通知书》认定号; 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个人申请; 5.医院诊断证明及出院通知书复印件; 6.原发票; 7.门诊处方及病历本。 三、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时间 单位的工伤申报时限一般是三十日内,从劳动者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单位没有按规定去提出申请,则劳动者一方的工伤申报时效是一年内,起算时间与单位提出申请时一致。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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