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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疗纠纷是否可以获得精神赔偿
释义
    一、医疗纠纷是否可以获得精神赔偿
    发生医疗纠纷没有精神赔偿,只有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的标准: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若造成死亡的,赔偿年限小于等于六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大于等于三年。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十一款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医疗纠纷赔偿诉状怎么写?
    法律网提醒您,医疗纠纷赔偿诉状应当按照以下内容写: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医院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3.请求人民法院对医疗纠纷作出判决的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4.有关医疗纠纷的证据和证据来源,有证人的,应当提供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三、对医疗纠纷赔偿不满意怎么处理好
    首先,医患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
    其次,卫生行政部门一般会再次协商调解。协商不成的,会建议则建议患者或家属诉诸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再次,如对处理结果仍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双方自行协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都不是必经程序,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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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4: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