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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外资企业收购境内企业的法律程序有哪些
释义
    一、外资企业收购境内企业的法律程序有哪些
    1.外国投资者通过与境内公司股东初步谈判,了解公司基本情况,若有并购意向,起草框架协议或意向协议,拟定双方合作步骤、基本合作框架等内容。
    2.签订保密协议,外方聘请境内律师代表外方对境内公司的历史沿革、重大资产、股东情况、债权债务、或有负债、诉讼仲裁等法律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根据需要也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境内公司进行审计。
    3.尽职调查结束后,针对事实情况律师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提示相关法律风险;审计机构出具财务尽职调查报告,提示相关财务风险。
    4.综合评估风险,决定进行并购的,聘请评估机构对拟转让的股权价值或拟出售资产进行评估,并以评估结果作为确定交易价格的依据。
    二、外资企业收购境内企业需要的时间是多久
    公司收购程序所需的时间应当半年左右,具体的依据公司的资产情况来决定,法律对此没有规定。固定资产的可折旧度、无形资产的摊销额都需要谨慎的考察。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三、外资企业收购境内企业需要资料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需提交的材料
    1.外国投资者并购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书;
    2.投资者证件:
    (1)以境外公司投资的提交公司营业执照或商业登记证、注册证书、境外公司的股东、董事构成及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
    (2)以自然人投资的提交个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外方投资者资信证明(复印件);
    4.新公司投资申请表或合同(原件);
    5.新公司章程(原件);
    6.新公司董事会成员委派书(原件);
    7.新公司董事会名单及签名备案(不设董事会的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备案)(原件);
    8.新公司董事会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9.股权并购协议书(原件)(外方投资者签名、中方企业法人签名并盖公司章);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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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8: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