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审判决生效后多久可以申请执行 |
释义 | 一、二审判决生效后多久可以申请执行 二审判决生效后的2年内可以申请执行。 从执行人收到的二审判决书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两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二审判决后申请执行的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二审判决后申请执行的条件是: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二审判决后申请执行的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执行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执行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及被执行人住址、联系方式等材料。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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