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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收养后是否还有义务赡养生父母
释义
    一、被收养后是否还有义务赡养生父母
    被抱养的孩子没有义务赡养生父母。根据法律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所以被抱养的孩子没有义务赡养生父母,但是其有义务赡养养父母。
    二、哪里可以收养儿童
    可以收养儿童的地方如下:
    1.与孤儿的监护人协商,并经过法定收养程序后,收养孤儿;
    2.可以到社会福利机构,包含孤儿院、儿童福利院和儿童救护站收养孩子;
    3.与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协商,经过法定收养程序收养孩子;
    4.经过法定收养程序,可以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
    
    三、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不超过多少岁
    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不超过十八周岁。在《民法典》正式施行之后,已经删除了关于被收养人十四周岁的限制。如今,在年龄上只要是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同时满足其他条件后,均可以被他人收养,即成为被收养人。
    法律网提醒您,被收养人年龄标准的上调,使得已满14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也有机会被收养,有机会回归家庭生活,感受到家庭的温暖。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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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8:4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