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行政机关是谁产生的
释义
    一、行政机关是谁产生的
    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且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二、行政机关的职责是什么
    行政机关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制定和执行政策:行政机关负责制定国家的政策和法规,并确保其有效执行。这包括对国家法律和法规的解读和实施,以及根据这些法律和法规制定具体的行政法规和政策。
    2.组织和管理公共事务:行政机关负责管理和协调公共事务,包括社会福利、教育、卫生、交通、环保等各个领域。
    3.维护社会秩序:行政机关负责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并依法处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4.监管市场:行政机关负责对市场进行监管,确保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合法经营。
    5.征收税费:行政机关负责征收税费,确保国家的财政收入得到合理分配和使用。
    6.其他职责:行政机关还负责处理公民的申请和投诉,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等。
    
    三、行政机关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机关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如下: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5.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 0: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