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调解的过程是如何的 |
释义 | 一、医疗事故调解的过程是如何的 医疗事故调解的程序: 1.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 2.卫生行政部门收到申请10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3.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可以进行医疗技术鉴定和组织调查; 4.依据鉴定结果,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和进行赔偿调解。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二、医疗事故调解需要的材料 法律网提醒,医疗事故调解需要递交申请书,除此之外患方还需出示身份证明、就医材料,如果患者已经死亡的,其近亲属或继承人代表应当提交其他继承人的授权委托证明,如果是医方委托医疗事故调解则应当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 三、对于医疗事故调解一般多久 医疗纠纷调解一般需要30个工作日。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需要鉴定的,鉴定时间不计入调解期限。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调解期限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医患双方可以约定延长调解期限。超过调解期限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视为调解不成。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4]《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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