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暴离婚需要什么证据法律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一、家暴离婚需要什么证据法律依据是什么 家暴离婚需要的证据如下: 1.报警记录; 2.验伤报告; 3.证人证言,可以请知情又愿意作证的邻居,到法庭上作证; 4.认错书,加害人在诉讼前出于愧疚、维持婚姻关系等原因向受害方出具的悔过书、保证书等可以作为书面证据直接向法院提交。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民法典规定家暴离婚怎么样离 法律网提醒您,家庭暴力申请离婚的,可以双方协商,达成离婚合意的,可以就夫妻财产、孩子抚养、债务分担处理签订离婚协议书,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规定的三十日期限届满后,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实施家暴的行为,经法院进行调解,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准予离婚。 ![]() 三、家暴离婚案件法院多久审理结束 如果适用的是普通程序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判决,因为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则会在三个月内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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