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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释义
    一、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1.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2.若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将不予保护。
    3.在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时效。
    二、赔偿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
    1.在计算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时,若伤害明显,则从受伤害之日起算。
    2.对于因交通事故受伤害的情况,若当事人申请交警部门调解但未达成协议,诉讼时效则从取得调解终结书之次日起算。
    3.若当事人就损失达成赔偿协议,诉讼时效则从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算。
    4.对于伤害不明显或受伤害时未曾发现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则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三、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
    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这是基于《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
    2.若造成残疾,除了上述费用外,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3.若造成死亡,除了上述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当人的生命、健康或者身体遭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甚至死亡时,有权要求行为人或者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
    你或身边的人是否遭遇过人身损害?对于赔偿问题,你是否还有疑问?快来法律网咨询,我们将为你提供专业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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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2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