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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疗事故提供什么证据
释义
    一、医疗事故提供什么证据
    医疗事故提供的证据:
    1.看病挂号时的挂号单;
    2.诊断证明;
    3.住院时的住院记录及病例;
    4.看病住院时的缴费记录及各种费用的单据;
    5.各种形式的检验报告和化验单等。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二、医疗事故纠纷处理方式是什么
    1.协商解决:发生纠纷后,可以协商。
    2.申请调解: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仲裁:协商解决不了,也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情况下,可以提起仲裁。
    4.起诉。
    
    三、医疗事故是如何鉴定的
    医疗事故鉴定的流程:
    1.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
    2.卫生行政部门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有关条例的,予以受理;
    3.当事人自卫生行政部门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医学会应当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7日前,将鉴定的时间、地点、要求等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要求参加鉴定。
    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双方当事人每一方人数不超过3人。
    任何一方当事人无故缺席、自行退席或拒绝参加鉴定的,不影响鉴定的进行。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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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6:1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