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项目工伤保险购买的账目应该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工程项目工伤保险购买的账目应该如何处理 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要购买工伤保险的,应当在做账时记载为:借:管理费用——社保费;贷:其它应付款——应缴工伤保险费;而向社保机关缴纳时记载为:借:其它应付款——社保费;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二、工程项目工伤保险赔偿协议怎么写 法律网提醒您,工程项目工伤保险赔偿协议书应该写明下列内容: 1.各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 2.职工遭遇工伤事故的原因、事故的发生经过; 3.当事人协议的赔偿项目、标准、数额; 4.各当事人的签名、盖章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三、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的仲裁时效是多久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的仲裁时效一般是一年。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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