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证离婚登记需要什么 |
释义 | 一、结婚证离婚登记需要什么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离婚时需要携带的证件有: 1.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结婚证等重要证件、本人免冠照片,以及双方签订的自愿离婚的离婚协议书等书面材料;到当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2.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当事人双方填写一份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签名; 3.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一份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相关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予以离婚,并登记备案,当事人完成相关手续后,等待离婚证发放。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离婚登记的法定流程是什么 办理离婚登记的程序有: 1.订立书面离婚协议; 2.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登记机关审查申请材料; 4.当事人即可领取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民政局离婚登记手续需要多长时间 法律网提醒,民政局办理离婚要一个月左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经审查,确认双方符合离婚条件的,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双方即可领取离婚证。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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