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证据如何整理 |
释义 | 一、诉讼离婚证据如何整理 起诉离婚应收集这些证据: 1.双方主体适格的证据,身份证、结婚证之类的证据; 2.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比如一方家暴啊,重婚啊; 3.涉及财产分割的,提交财产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二、诉讼离婚条件有哪些 诉讼离婚条件有: 1.提起离婚诉讼的必须是夫妻一方当事人。 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 3.双方应当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 4.法院享有管辖权。 5.夫妻感情破裂。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三、诉讼离婚流程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诉讼的流程; 1.原告(提出离婚的一方)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材料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3.经审查,如果诉讼符合法律规定,则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提交的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4.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5.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离婚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 6.法院依照原告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判决是否准予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子女归谁抚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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