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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诉讼离婚证据如何整理
释义
    一、诉讼离婚证据如何整理
    起诉离婚应收集这些证据:
    1.双方主体适格的证据,身份证、结婚证之类的证据;
    2.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比如一方家暴啊,重婚啊;
    3.涉及财产分割的,提交财产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二、诉讼离婚条件有哪些
    诉讼离婚条件有:
    1.提起离婚诉讼的必须是夫妻一方当事人。
    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
    3.双方应当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
    4.法院享有管辖权。
    5.夫妻感情破裂。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诉讼离婚流程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诉讼的流程;
    1.原告(提出离婚的一方)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材料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3.经审查,如果诉讼符合法律规定,则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提交的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4.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5.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离婚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
    6.法院依照原告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判决是否准予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子女归谁抚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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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5:5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