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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登记的法定流程是什么
释义
    一、离婚登记的法定流程是什么
    办理离婚登记的程序有:
    1.订立书面离婚协议;
    2.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姻登记机关审查申请材料;
    4.当事人即可领取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民政局离婚登记手续需要多长时间
    民政局办理离婚要一个月左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经审查,确认双方符合离婚条件的,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双方即可领取离婚证。
    
    三、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示什么证件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示以下材料: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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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7:4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