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轻伤一级刑事案件多久必须结案 |
释义 | 一、轻伤一级刑事案件多久必须结案 轻伤一级刑事案件多久必须结案,要具体分析: 适用普通程序的,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适用速裁程序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二、轻伤一级刑事案件的处罚 法律网提醒您,轻伤一级属于我国刑法上故意伤害罪中的轻伤标准,量刑标准为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造成轻伤一级的损害后果,量刑标准一般在一年到二年,实际司法实践上一般是一年半左右,但也要综合其他量刑情节综合判断刑期。同时还可以结合自首、立功或者取得受害者谅解等情节可以从轻或减轻刑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轻伤一级刑事案件开庭审理程序 刑事诉讼开庭流程为: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开庭时审判长应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是否公开审判;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名单;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告知被告人有辩护的权利等。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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