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协议中可以约定哪些内容 |
释义 | 一、婚前协议中可以约定哪些内容 婚前财产协议的内容按照如下要求写好: 1.明确婚前财产的范围和归属; 2.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及使用方法; 3.确立夫妻双方在家庭生活中的权利、义务; 4.协议的生效、撤销; 5.违约责任。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婚前财产协议的生效条件 婚前财产约定的生效要件: 1.夫妻双方必须具有缔约能力;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约定的内容必须合法,不得规避法律或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4.夫妻财产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三、婚前财产协议的公证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一般程序如下: 1.准备好身份证、户口簿、财产所有权证明、公证协议书,已婚夫妻办理财产公证需要带上结婚证; 2.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并查问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4.做完公证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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