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络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有哪些 |
释义 | 一、网络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有哪些 网络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有: 1.未经授权,在生产、经营、广告、宣传、表演和其他活动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2.伪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 3.变相利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4.未经授权,在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注册和网站、域名、地名、建筑物、构筑物、场所等名称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5.为侵权行为提供场所、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 6.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侵权行为; 7.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等; 8.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二、网络知识产权侵权责任承担的方式是什么 1.停止侵害。只要构成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即同时构成停止侵害的民事责任,在这里,侵权行为和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相同。 2.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在目前的立法上,只有著作权法规定了这两种责任形式,而且对其构成要件没有明确规定,似乎可以认为只要构成侵犯著作权就要承担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 3.赔偿损失。赔偿损失适用的是过错责任原则,其构成要件是完整的“四要件”,即:损害事实、主观过错、行为的违法性以及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 4.返还不当得利。打击侵权行为,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对我国建立法治国家具有重大意义。 ![]() 三、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的诉讼时效 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的诉讼时效是3年。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四条 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以及侵权人之日起计算。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专利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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