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财产债权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一、夫妻共同财产债权的规定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债权的规定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权一般要符合下列特征: 1.债权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结婚前或离婚后形成的债权均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 2.债权须合法,以损害国家、集体或社会公共利益而形成的债权,不构成合法的夫妻共同债权。 3.债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基础,以《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的五种夫妻个人财产为基础的债权不构成夫妻共同债权,如一方向第三方出借的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依法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 4.债权债务关系由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对外缔结。 二、夫妻共同财产债权怎么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债权的分割,一般有两种方式: 1.双方协商达成协议,这在双方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中均可以适用。 2.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适用于诉讼离婚中。 ![]() 三、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公证的流程 法律网提醒您,夫妻共同财产债权的公证流程如下: 1.准备好个人的身份证明、财产所有权证明、财产协议书。 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财产的产权证明进行查验,询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 4.双方当事人在夫妻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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