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不同的赔偿,理赔标准不一样: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其他的费用也是各自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注意事项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注意事项: 1.不要随意包揽事故的责任; 2.切忌先修理后报销,要先明确可以报销再修理; 3.委托修理厂理赔需慎重; 4.不计免赔范围有限制。 ![]() 三、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时间限制有哪些规定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时间限制有的规定是: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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