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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中国办理涉外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释义
    一、在中国办理涉外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办理涉外离婚的条件有:
    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2.双方当事人必须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为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
    4.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涉外离婚诉讼审理期限
    法律网提醒您,诉讼离婚审理期限是三个月或六个月左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三、涉外离婚诉讼孩子归谁抚养
    子女抚养权归属,具体如下: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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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2:2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