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酌定不诉是有罪认定吗? |
释义 | 一、酌定不诉是有罪认定吗? 不是的,酌定不起诉,是不起诉的一种,人民法院并未作出有罪判处,是无罪的。酌定不起诉,又称相对不起诉或裁量不起诉。是检察官根据起诉便宜主义对自己拥有的诉权的舍弃而决定不起诉。 我国现行的酌定不起诉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规定:"对于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酌定不起诉,犯罪嫌疑人不服的可以提起申诉。 《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依照刑法规定,以下几种情形可以适用这种不起诉: 1、犯罪嫌疑人在中国领域外犯罪,依照中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的; 3、犯罪嫌疑人因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过当而犯罪的; 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 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没有造成损害的; 6、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 7、被胁迫参加犯罪的; 8、犯罪嫌疑人自首或有重大立功表现。 ![]() 二、什么是酌定不起诉? 酌定不起诉,又称相对不起诉或裁量不起诉。是检察官根据起诉便宜主义对自己拥有的诉权的舍弃而决定不起诉。 《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从刑事诉讼法规定看,酌定不起诉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三、法定不起诉和酌定不起诉的区别是什么? 法定不起诉。也称“绝对不起诉”,其有两个特点: 1、人民检察院没有自由裁量权,只要具有刑诉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只能作出不起诉; 2、作出法定不起诉的原因是不应或无法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即人民检察院没有或丧失追诉权。 酌定不起诉,也称“相对不起诉”、“微罪不起诉”,其适用应具备三个条件: 1、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犯罪情节轻微; 3、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酌定不诉是有罪认定吗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酌定不起诉是针对那些虽然已经构成犯罪,但犯罪情节轻微,被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违法行为,其不能被滥用。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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