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对夫妻财产怎样处理 |
释义 | 一、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对夫妻财产怎样处理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这样进行财产分割: 1.先由当事人协议分割;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2.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明确区别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明确区别为: 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而可撤销的婚姻是违反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形成的婚姻。 2.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可以是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 三、婚姻被判无效的条件是什么 婚姻被判无效的条件是: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即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3.未达法定结婚年龄,即男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早于二十周岁。 法律网提醒您,《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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